6/13/2012

職場十字路口 Ⅱ


在旗山中山公園,靠近孔廟前廣場。


上禮拜四,要離職的前輩帶我去他的家鄉:旗山。旗山對我來說,在他帶我拜訪旗山前,算是一個往六龜的中繼站,每次總是匆匆一瞥;但對前輩來說,她是一個陪伴他三十幾年的家鄉,鄉里每一寸土地、在街上走的每一個人,既使喊不出名字來,但都有份熟悉感。

結束拜訪旗山,雖然還有很多小吃還沒有品嚐,但身為全台美食之都的台南當地人,實在印象深刻。我一定要再找機會拜訪她一下。

意外拜訪了前輩的前同事,讓我心裡著實抽了一下。

前輩之前是賣車的業務,在旗山算是比較郊區的一間營業所,旁邊也有好幾家的營業所,賣車的同業競爭也是不小。前輩的同事比前輩少一歲,四十三歲,進賣車的產業也有不下十年的時光了。稍微瞭解賣車的狀況後,前輩忽然問起他,現在薪水大概是多少!

『兩萬過五百』這數目字狠狠敲了我一楞楞地。當然是有業績獎金,這只是底薪。

我會成為這樣的一個人嗎?到了四十歲了,卻還領著差不多基本薪資的錢生活。我想若是真的這樣的話,我哪來想要給我身旁周遭的人幸福?這是很基本的問題,對我來說也是一個很重要的問題。

從小到大,我一直都是希望可以帶給周遭的人一點歡樂,不論是朋友或者是家庭。不敢說有帶給他們物質上的快樂,但至少也有心裡層面的快樂(無誤)。有時候,希望當自己有能力時,也能夠帶給我親愛的家人、朋友一點物質的享受,例如:吃美食、坐好車、還有住的品質好一點等等...

所以若是只領兩萬過五百的薪水,我哪敢抱持的那種想法呢!姑且不論我個人的企圖心有多大,或者是自己的能力有多少,這視為我努力工作的一的目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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